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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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古窑频遭盗掘
主要原因是现有文物保护网漏洞过大
任正东

  本报讯  说到中国就会想到瓷器,说到瓷器就会想到龙泉窑——这就是龙泉窑的历史和文化地位。可是,这个以青瓷烧制技艺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青瓷名窑,却屡屡遭受盗挖之痛。明天,龙泉市人民法院将审理龙泉大窑村村民叶某盗挖龙泉窑古遗址案。
  大窑龙泉窑古遗址的发掘、价值连城的文物的出土、明初官窑的发现及旅游开发,让海内外收藏人士闻风而动,也吸引了不少盗宝之徒。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14日,大窑龙泉窑古遗址所在的大窑村的村民叶某利用对古窑址的熟悉和了解,先后多次窜至遗址保护范围内的5处地点进行盗掘,挖得大量古瓷片,并将其中大部分出售给外地游客。盗掘现场形成了多处巨大的土坑,值得庆幸的是,新发现的明初官窑遗址尚未遭破坏。
  龙泉市法院法官介绍说,早在2004年,龙泉市政府就对大窑龙泉窑遗址作了保护规划,在大窑村设立了标志碑和警示碑,并在标志碑背面标明了保护范围、在遗址周围设立了界桩,此案盗掘的5处地点均在规划的保护范围之内。近年来,龙泉市政府和文物、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保护措施、加大打击力度,但古窑遗址被盗掘的案件还是时有发生。2002年,庆元县的李某某因到大窑龙泉窑遗址盗掘文物,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1万元;2007年的“11·16”盗掘案中,4名村民涉罪落网。这个即将审理的发生在大窑龙泉窑遗址内的盗掘案,再次为大窑龙泉窑遗址的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
  当地文物保护专家说,从目前来看,保护古窑址还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改变以往的传统宣传方式,以更加简单明了的方式让相关法律法规进村入户。此外,最好能在古窑址所在地建立一支业余文保队伍,让更多群众参与具体的保护工作。眼下一些农民盗掘古窑址,除了法律意识淡薄外,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地农村非法文物交易很有市场。因此,有关部门还应加大对非法文物交易的查处力度。